January 27th, 2012
2012-01-27:突然想起有同學在報告時,講了一個廟的名稱。出於好奇,我就問他「這個廟在哪裡?」他答「我家附近」。我只好再問「你家在哪?」這就是說話的人不小心把地理位置的預設性「推己及人」吧。
「預設」一詞,在寫作上常指作者對讀者的想像,而依照心目中預設的讀者來寫作。像是作者可能會預設讀者的背景,而不刻意解釋一些專有名詞。不過這裡所說的「預設性」是指作者在寫作時不明文寫出,但是又要傳達的訊息。通常作者在這個時候會忽略歧義性的問題,或認為上下文就可以提供足夠訊息來去除歧義性。例如我說「我在中山北路上的書店買到這本書」﹝自然產生的例子可見〈封面文字的意識形態〉一文中對書店的描述﹞,在這句話裡我想的是「台北市的中山北路」,但是即使我知道台灣還有很多地方有中山北路﹝台北市旁邊的淡水鎮也有一條,地圖上還可以查到一堆﹞,我不會加上「台北市」,而只寫「中山北路」。在這裡就顯現出「預設性」,我這個作者預設所有讀者都知道我說的「中山北路」是台北市的中山北路,而不是其他地方的中山北路。這種預設性,我稱為「地理位置的預設性」(Geographical defaultness=GD)。
﹝其實上面那一段提到的地名已經被去掉預設性了。如果我寫「台北的中山北路」[假設台北=台北縣市],那你會認為我說的是「台北市的中山北路」,還是「淡水鎮的中山北路」呢?﹞
在我自己的用法中,地理位置的預設性使用的地方通常是在提到自家附近的地方,不過這個「附近」的範圍不小,包含好幾個行政區,可能有半個台北市大,而不是只有家裡附近的區域而已。或許可以用「內地」、「外地」來區分這兩種區域:在「內地」我就會不自覺地使用地理位置的預設性,寫上路名、地名時都不會明文寫出這些地方位於哪個行政區或是更大的地名之下。像是「新生南路」、「師大」﹝此作地名解﹞,我不會寫「台北市的新生南路」、「台北的師大」,因為這些地方對我來說是「內地」,所以我會不知不覺地忽略其他地方可能也有相同的地名,也會忘記讀者可能不清楚這些地方在哪裡。至於「外地」,像是內湖,雖然也在台北市,但內湖不是我平常會去的地方,所以我提到內湖時我就不會用到地理位置的預設性。因此我會說「內湖碧山巖」,而不會單單寫「碧山巖」。
這裡又可以發現一件事,也就是「內地」和「外地」的區分是相對的。內湖相對於大安區是外地,但是內湖在台北市,而台北市相對於其它地方則是「內地」,所以我不會寫「台北內湖的碧山巖」,而會寫「內湖的碧山巖」。不過我也不會寫「花蓮新城的七星潭」。雖然花蓮和新城對我來說的確是「外地」,但是我也不需要連續寫兩個外地的地名才能表達「那裡對我來說是外地」這個隱義。其實,當啟動地理位址的預設性時[+GD],表現出來的樣子是「空」(=e),例如「e (的)新生南路」。而地理位置的預設性解除時[-GD],表現出來的樣子是「有」,例如「墾丁的南灣」。不過「有」的性質只要一個外地地名就可以完成,所以我可以只寫「墾丁的南灣」或「恆春的南灣」,而不需要寫「恆春墾丁的南灣」。至於要寫「墾丁的南灣」還是「恆春的南灣」則要看作者的習慣,或是該詞在上下文中地名的相對關係而定。不過這應該是很難搞預測,畢竟兩種寫法都合文法,也很難去預測在什麼樣的條件下會出現哪一種寫法。
以上我只提到我個人的用法,因為群體的用法要真的研究下去才可能有結果,以我片面的觀察應該是很難有什麼令人信服的結果。不過似乎總有一個感覺,或是不知道哪裡聽來的說法,台北人比較常開啟「地理位置的預設性」,似乎有預設所有人都應該知道台北的地名和小地方的地理位置。如果台北人真的有這種傾向,總有一天會惹惱外地人吧。﹝自己也應該檢討……﹞
PS:其實我應該把這個觀察寫得比較專業一點,因為這裡面提到的概念都和語用學裡的preassumption 和 implicature 有關。可是我已經將近一年沒碰語用學的東東,手邊也沒有書可以複習,所以還是用雜文的樣子寫好了。
原發表於2005年06月17日@ephemer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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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mber 8th, 2011
看到〈在眾「巴萊」之間沈思〉這篇文章,文中有多處提到電影與史實不合的問題。但我想電影畢竟還是虛構故事,即使是基於歷史事件改編,在電影的範疇下是可以接受虛構的。更何況,又有什麼辦法能完整地呈現出當時發生的歷史事件的每一個面向呢?2011年秋季新番《境界線上のホライゾン》用了四話的篇幅,從四個角度描寫同一天的事。說真的,我還是看不懂 XD 所以就算《賽德克巴萊》完整如實地呈現了各種面向,這樣複雜的敘事要怎麼放在線性的電影中,又會有人想看這麼複雜的電影嗎?所以電影和史實不符,根本不是問題。
但在〈在眾「巴萊」之間沈思〉中,史實是否如實呈現的問題,其實是附在這部電影的倫理議題下說的。人類學家和社會學家會比較注意到這方面處理得好不好,因為這是他們的工作中最需要謹慎的部分。在我讀來,作者擔心的是賽德克人又被消費了一次,而沒有因為電影而處理掉過去的傷痕。正如作者在最後一節所說:
電影並沒有達到當初希望讓賽德克各支群之間和解、甚至融合的願望,反而讓彼此之間的界線更清楚。我的Toda好友Teymu主任無奈地說:「算我們倒楣,掃到風颱尾。」他也抱怨:「把我們的頭目鐵木‧瓦力斯演成這樣!」,因此不願去看下集。我家教的春陽部落Toda學生告訴我,他們青少年一起穿著原住民服裝去台中看《彩虹橋》(因為片末發現莫那‧魯道遺駭的年輕人是由春陽青年所飾演),然而他們如何從電影中的描繪,去認識、定位他們祖先的位置?親日?也是「賽德克巴萊」?或是只當它是一場以原住民為主角的電影而感到與有榮焉?
或論1:啊你都說是電影了,是虛構了,他還需要承受人類學的倫理的批評嗎?
我想在霧社事件被賽德克巴萊這部片子再度拉回大眾的視野時,這部片本身也必須承受它自己所造成的結果,所以它會被批評也是必然的。〈在眾「巴萊」之間沈思〉確實提醒大家,雖然導演很努力去處理它所面臨的倫理和敘事問題,但他並沒有完全成功,還是有人受傷了,還是有當事人不滿意。做人類學,甚至是歷史學的人對這部片抱持比較保守的態度,其實也是因為他們比任何人都要更審慎的關係。因為這是部基於歷史事件的電影,相關的人還在世,事件當事人的後代也還在,口傳記憶也在。他們是活生生的人,有血有淚有感情的人,我想不管是不是學術研究,處理這個議題就是要謹慎,就是要注意倫理問題。
其實別說霧社事件這樣的傷痕記憶,光是去部落採個語料都有倫理規範。語言學家不能跑去部落跟老人聊聊天,採採語料,然後拍拍屁股走人,自己很歡樂地拿這些語料做研究、發表升等,然後對部落再也不聞問。我自認為自己沒有能力處理好這些倫理議題,能不消費發音人,所以膽小的我很早就不敢碰南島語言了。
我想,做任何跟「呈現人」有關的工作,不管是實證的學術研究還是虛構的藝術創作,都必須要注意到這些倫理規範。因為在做這些工作時,最後做下記錄的一方跟被呈現的一方都是人。在成品(論文、電影、小說)中,前者成為後者的代言人。但為什麼做下記錄的人有權力去為某些人代言?被呈現的人不是不會說話的動物、化學物質、物理現像,他們也有他們的思考、情感、語言,只是因為某種機遇而使某些人能夠代表某些人說話。那具有代言人身分的人,當然要小心、謹慎,尤其是被呈現的人還有可能被傷害到的時候。
魏德聖當然有意識到這點,而且努力地與族人溝通。但可惜從結果來看,他並沒有完全成功,還是有人覺得不舒服,還是有人受傷。例如〈以淚洗面的女人─-瑪姮‧莫那〉一文,莫那‧魯道的曾孫女瑪姮‧巴丸說:
有意識以來,隱約知道家裡有事,家中總是瀰漫著不安的氣氛。打從小時候開始,習慣性的,我的腦海裡就會自動過濾排除這些資訊,如鴕鳥般把頭埋在土堆裡,不願面對,只求安然的過一生。
但是,現在瞭解了,又有人利用影像置入性的美化花崗一郎、二郎,醜化莫那˙魯道。莫那‧魯道沒有參與人止關及姊妹原事件,更沒有用槍殺害自己的妻子及孫子。
更有人積極透過網路及各種媒體,把莫那‧魯道與高山初子緊密相連,不同部落、毫無關係的兩人怎可綁在一起報導,莫那‧魯道有自己的親生女兒,那就是當時莫那‧魯道家族唯一的倖存者「瑪姮‧莫那」。
仍然有人不舒服。魏德聖沒有辦法滿足所有有關的族人,所以他在這點不成功。但我沒有責怪的意思,我相信他盡力了;換成我,我只會躲起來,對敏感議題連碰都不敢碰吧。
或論2:如果族人不滿意「代言人」,那為什麼他們不為自己的祖先發聲呢?不自己來呈現祖先的故事來避免誤解呢?
但別忘了,站出來說話也是要勇氣的。〈在眾「巴萊」之間沈思〉一文,同樣是最後一節,作者說;
九月中《太陽旗》剛播出沒幾天,我就接到好久不見春陽魏牧師的電話。他問我看了沒,我說還沒空看。他要我趕緊去看,給一些評論,我有些推託地說,應該是你們族人自己出來講話才對啊!牧師回道:「妳是學者,而且是局外人,觀點會比較客觀。」
很明顯,族人也有他們的困擾和難處吧。這樣的躊躇,怎麼是事不關己的我們能置喙的呢?再說,「或論2」的假設陳述,其實也是種指責。如果沒有這部電影,賽德克人也不用受到這個指責 (幸好在此只是假設)。所以一部電影把對漢人來說是歷史事件,對賽德克來說是族群傷痕的霧社事件帶回公眾討論的領域,所以讓族人可能受到一些原本不會有的質疑,這樣的危險,正是所有從事「呈現人」的工作者需要意識到行動中的倫理議題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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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ust 29th, 2011
花了兩個星期整理房間。這大概是回台灣五年來第三次整理房間,記不清楚了,但一定是最徹底的一次,也是這個房間十幾年來最徹底的一次整理。之前整理房間的主要方法是用盒子、書等東西把難以擺放的東西蓋住,然後在上面堆起書山。書總是要拿來看,但拿來看的書一定不會放在最上面,所以常常需要從地層中把書挖出來。經常擾動地層的後果就是常態性的土石流,大概每半年一次(奇怪的是,有地震時書山都不會倒,反而會在讓人想不到的時候嘩~~地垮下來)。
這次為了解決常態性土石流,以及書山擋住山後書架的問題,所以用IKEA箱子和蛙蛙書店特產蛙盒子來整理,合計用了七十幾個箱子才把最大的書山、床邊床上的幾座小山,還有書架上的書全部裝箱,然後再一個個回填進空的書架上。
因為是十幾年來最徹底的整理,所以在整理的過程中會發現很多埋在深處,十年以上未見天日的東西。這些無意間保留下來的東西,讓我的房間成為一個時空膠囊。 Read the rest of this entr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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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ust 27th, 2011
按:本來想改寫成通順的文章,但拖了兩個月,不能再拖下去,所以還是算了。
語言選擇
其實和臺灣文史系所扯上關係的學生,在語言選擇上也常常左右為難。又想講台語討好老師,可是又怕講不好被罵。去臺灣史的研討會也會被阿伯級的聽眾說如果能用台語發表更好怎樣云云。我最近在口試時fearlessly用華語回答,但那也是我有足夠的退路才敢這麼做啊~~
臺灣語文議題的難處,在於只要使用任何ㄧ種正在臺灣被使用的語言來表達意見,就同時選了一邊站,所以會出現在說人華語霸權沙文主義的同時,自己也在實踐自己批判的對象。類似的問題八十年前就有,沒什麼好驚訝的。
http://ping.fm/v2trJ 關於詈罵語,黃春明的例子告訴我們,用Mandarin的髒話比non-Mandarin的髒話不髒。(筆記) 鄭弘儀,這點要學起來啊~~~
http://ping.fm/Ktkyj (5/24百年小說專題演講──黃春明事件的我見) 「身為寫作者,這件事之後,我一輩子都不會想寫半個的台羅拼音,儘管我的作品裡還是會有台語的對話,但決不會刻意用台語寫作」又把潛在盟友變成敵人了。這種事在臺灣史上上演太多次,懶得算了。 Read the rest of this entr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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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y 1st, 2011
2011/07/01:以此文悼念消失的淡水河岸
向晚意不適,乘著捷運往北走來到滬尾河岸。以前來到淡水時都是白天陽光還高掛的時候,雖然「淡江夕照」早已名列台灣名景,近幾年來我卻沒在傍晚夕陽西下時來過淡水。最接近的一次,應該是2000暑假去真理大學的事吧。那天從教室出來時,河口有美麗的落日。不過當天趕著回市區,加上那時候的滬尾右岸還不像今日如此適合散步,大概也不會想去河岸看夕陽吧。
五點多才從古亭站出發,一路站到淡水時已經過了六點。在7-11買了飲料,然後站在一群 cosplay fans 旁邊喝完後往河岸走去,才發現週末傍晚的淡水竟然有這麼多人。穿過阻街的攤販來到河岸,隨著人潮的流向往渡船頭方向慢慢走去。沿路人多,又意不適,一開始並不想拍照,但最後還是從書包中拿出相機,和許許多多路人一樣,以夕陽為景,隨便抓幾張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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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e 25th, 2011
(2007年暑假舊文。)
要交代遺言,通常是因為不遠處有可能發生的終結或絕望,目前我判斷的情況就是這樣。雖然我考上了研究所,但從《研究生不死,只是生不如死》的漫畫、各種研究生的生活筆記、PTT Graduate 板、PTT2 語言學板、從親友聽來的各種消息、現役研究生的勸告,以及各種學界研討會的議程,我隱約感覺到:現在想做的題目,以後不可能變成我的論文題目。所以我得把現在的種種想法,當成「類似遺言的獨白」漸漸交代出來。最近一個月的文章中,有不少關於語言的想法和研究嘗試。其實,這些文章,以及之前類似的文章,都是「類似遺言的獨白」,目的是將自己或許不能完成的事寫出來,如果有人看到並受到影響,以後可能就會有人幫我把這些未能完成的研究補完。因為要靠別人完成,所以是「類似遺言的」。
這種作法已有前例。大約六年前,友人把他論文初稿的第一章拿給我看,但他後來改了很多次題目,最後做的題目已經和他拿給我看的完全不一樣了。但因當時看到了他的初稿,後來看到和該題目相關的東西都會稍微留意一下,也漸漸整理出自己的想法﹝但和他的初稿已經南轅北轍,連採取的方法都不一樣﹞。現在如果要我寫那個題目,或許我也能掰出一點東西。要是再精進研究,搞不好能寫出一篇論文。當然,最初想法的 credit 還是要給他,自己留下研究方法、成果和著作就好了。
或許會有人問:把自己的想法公開,不怕被人偷偷學去嗎?
不怕。首先,我只寫了一些初步的想法和各種方面都嫌草率的研究嘗試,沒有把後面的核心概念﹝滿有 IT 風格的詞﹞寫出來。核心概念才是研究中最重要的部份,我當然不會隨隨便便地說出來。而且把概念用具體的文字表達也是件大工程,在此之前更要反覆不停地檢討,現在我還沒到那種程度。
再來是時間的投資。我已經白費力氣地為我想做的題目投下不少時間﹝正式來說是兩年左右,但把之前沒有自覺的累積加進去,至少有四年,甚至從高二就開始了 ﹞,這些投資不會消失,但也不能轉移,只能透過間接且無效率的自然語言將投資的成果傳達給別人。也就是說,就算我將之前的想法、閱讀、資料用語言表達出來,讀者也不見得收得到,就算收到,解讀的內容也不會和我的原先的想法一樣。所以「類似遺言的獨白」只能影響人,但不能被人輕易地複製。假使有人能輕易地複製,那會是知音,不會是競爭對手。
如此類似遺言的獨白,當未來真的不能做自己喜歡的題目時,這些想法也能﹝極其無效率地﹞在網路上流傳下去。如果以後有機會做自己想做的,現在的獨白也是一種累積,也可以比較自己各個時期的想法的轉變。要是以後生意做大了、出頭了,在 FreeLeaf Selected Writings Vol. I: Early Years 中放進這些文章倒是不錯的事。﹝超大妄想,不要當真 XD﹞
話說回來,開學以後大概就不能寫這類東西了。畢竟進了一個組織就要有適當的 conduct,草率又生意氣的發表不是組織中合宜的行為,應該也要自我節制吧。
2011/06/25:果然,開學後就不怎麼寫了,有什麼新想法,也會以能不能投期刊為優先考量。嗚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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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e 1st, 2011
我悄悄地回到那熟悉的蔭下,蔭下是從樹葉的孔隙映落的天光,如一片片被分開的玻璃鑲嵌在地上。那是一個適意的午後,星期天偷閒的我斜斜地倚靠在楓香的樹幹,剛消退的暑氣使腳下的泥土還有夏天的乾硬。抬起頭向樹頂直望,或許秋天還沒籠罩這株翠綠的楓香,刺眼的陽光透過綠色的樹葉後令人目眩,地上只有隨風閃動的天光,沒有因風而落的紅葉。
陽光令我覺得眼睛刺痛,明晰的視覺漸漸變得模糊。我將視線慢慢從天頂移下,沿著不遠處的教室欄杆緩緩移動。一支支拖把靠著欄杆滴著水,旁邊吊著的抹布也滴著,每一班的欄杆上都有相同的拖把,一樣的抹布,也同樣滴著掃除過後滴下的水。楓香樹蔭下用竹掃把將滿地紅葉掃起的聲音是令人熟悉的,在秋末,滿地的紅葉總在每日午後的掃除活動中隨著竹掃把的伴奏而被大片大片地掃起,但夏日時長得濃密的楓香又會在第二天掃除前用輕柔的姿態將地上重新撲滿紅色的楓葉。可惜只有不掃地的人才看得到。 Read the rest of this entr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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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27th, 2011
今天的感覺,應該在睡前就記下。
中午以後的天空就有點陰霾,雨像是要下卻沒有力氣下下來的樣子。午後三時,在一個不太早也不太晚的時間,從公車站慢慢走到信義路新生南路口的第一象限。跨過巷子和幾間店面,在第二條巷子的巷口,有摩斯漢堡。
這幾年以來,這個角落似乎只剩這裡還有原來的樣子。乾淨的自動門,靠大路旁的落地窗,巷子邊與肩齊高的窗,中間的花台插著不知名、偶而刺人的人造植物,從以前到現在都是那個樣子。稍有不同的是一個小台階不見了,而垃圾桶也比以前高了些,遮到本來可以看到落地窗的位子的視線。但桌椅的擺設還是一樣,似乎沒什麼事可以讓它們移動的樣子。
小巷窗邊的位子,桌子零零散散的。一張與桌子搭配起來高度適中的椅子,和牆上坐了會陷下去的長條椅,搭配成好幾個兩人位;但有兩張被併起來,成了四人位。四人位的長條椅上散著報紙,大人帶著小孩,慢慢地吃著薯條,翻著似乎變的比較花俏的報紙。很夏日午後的優閒情致。落地窗邊聽起來似乎是一桌學生吧,學生最不排斥坐窗邊了,只要有位子都好。而就在這張桌子左邊兩張桌子,那個被遮住視線的位子,有個人正在努力地算數學。偷瞄一眼,從題目來看大概是國中生吧。很久以前,也有人趁補習前的空檔,時而看看功課,時而看看窗外。現在那個人也在店裡,只是他看的書換成 Philosophy of Language: A Reader。而國中數學、高中英文、國文、地理,似乎只是離開這個人──或說這人逃離它們──只留在這張桌子左邊兩張的哪個座位上。
只可惜有些心情不能長久保留,就像積鬱的烏雲還是在過四時後下了大雨。讀數學的國中生先走一步,而死讀哲學的卻被困在這街角的店裡。只能賞雨。像是那年春末,坐在店裡,懷著不能長留的心情看著、等著那場雖在預期內卻來得突然的雨。當然雨不會下太久,一陣一陣的雨之間有時二十分鐘的時間沒雨。只是躊躇在離開與不離開之間,往往又過了十分鐘,臨到出門時,細細的黑雲又從西方慢慢飄來,似乎又遲了些。
果然挑了一個詭異的時間離開摩斯漢堡。才出門,抬頭看隔壁丹堤咖啡的屋簷上漏著水的燈時,似乎看到一位許久沒有聯絡的人。但我想有九成以上的機率是認錯人了,畢竟已經四年沒見面,也沒說話了,而他現在的樣子,總不可能和四年前完全一樣。應該是認錯了。只是對我這種在 66.7% 錄取率的考試都能落榜的人來說,10% 的機會認對人,似乎也不為過,但還是要告訴自己「認錯人了,認錯人了」。只是不知為何,走到一半時,雨又下下來了。
原發表於 ephemeris:2004年07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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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27th, 2011
這篇文章原PO於2005年2月2日。後半段的〈閩南語文字的前景:比較悲觀的看法〉原PO於次日。2011年5月27日因黃春明和蔣為文的爭論,所以想再舊文重PO一次。
閩南語本字的問題在十多年前母語運動興起時常常被提出來討論。當時洪惟仁(1992)在《台語文學與台語文字》中指出閩南語只有5%的詞素寫不出漢字,其他一般認為沒有有音無字的詞素,是因為語音變遷,文讀和白話差太遠,或是本字已被遺忘。
不過因為語言環境變遷﹝華語的強勢競爭﹞、1980年代末的社會情況,以及自70年代左右開始的鄉土文學運動﹝請留意這些創作者的語言背景﹞,加上本字的追尋需要投入極大的人力與時間,推廣與使用更花時間。所以我覺得當時參與母語運動的學者都不堅持要找出每個詞素的本字,而是在尊重已經有人使用的字﹝行話叫「俗字」﹞的原則上,對漢字選用的原則提出一些規範。如果要說傳統,這些漢字選用的原則應該可以歸到「歌仔冊」的通俗文學傳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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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20th, 2011
下文是1661年5月24日鄭成功給揆一的信,收錄於熱蘭遮城日誌中,1889年時甘為霖翻譯的英文版。對照連橫的〈與荷蘭守將書〉,其實也不能說連橫的完全是創作。例如連橫版開頭的「執事率數百之眾,困守城中,何足以抗我軍?而余尤怪執事之不智也」,在原文中其實也在開頭 (”You Dutch people, a few hundreds in number, how can you carry on war against us, who are so powerful by our numbers? ”)。所以我想連橫在「創作」時,應該還是有所本的。不過連橫省略掉一大堆東西又無中生有好多話倒是真的。最具爭議的「然臺灣者,中國之土地也,久為貴國所踞」,親愛的國姓爺在此完全沒提到。鄭成功在這封信之前的某封信中有類似文句,但他是說:臺灣是我老爸借你們紅毛人的,我現在要把它拿回來了,請你們紅毛人閃邊吧。另外連橫在臺灣通史中把翻譯過程略,好像揆一懂中文一樣。辛苦又可憐的貓難先生就被鬼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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