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行動者的倫理雜論

看到〈在眾「巴萊」之間沈思〉這篇文章,文中有多處提到電影與史實不合的問題。但我想電影畢竟還是虛構故事,即使是基於歷史事件改編,在電影的範疇下是可以接受虛構的。更何況,又有什麼辦法能完整地呈現出當時發生的歷史事件的每一個面向呢?2011年秋季新番《境界線上のホライゾン》用了四話的篇幅,從四個角度描寫同一天的事。說真的,我還是看不懂 XD 所以就算《賽德克巴萊》完整如實地呈現了各種面向,這樣複雜的敘事要怎麼放在線性的電影中,又會有人想看這麼複雜的電影嗎?所以電影和史實不符,根本不是問題。

但在〈在眾「巴萊」之間沈思〉中,史實是否如實呈現的問題,其實是附在這部電影的倫理議題下說的。人類學家和社會學家會比較注意到這方面處理得好不好,因為這是他們的工作中最需要謹慎的部分。在我讀來,作者擔心的是賽德克人又被消費了一次,而沒有因為電影而處理掉過去的傷痕。正如作者在最後一節所說:

電影並沒有達到當初希望讓賽德克各支群之間和解、甚至融合的願望,反而讓彼此之間的界線更清楚。我的Toda好友Teymu主任無奈地說:「算我們倒楣,掃到風颱尾。」他也抱怨:「把我們的頭目鐵木‧瓦力斯演成這樣!」,因此不願去看下集。我家教的春陽部落Toda學生告訴我,他們青少年一起穿著原住民服裝去台中看《彩虹橋》(因為片末發現莫那‧魯道遺駭的年輕人是由春陽青年所飾演),然而他們如何從電影中的描繪,去認識、定位他們祖先的位置?親日?也是「賽德克巴萊」?或是只當它是一場以原住民為主角的電影而感到與有榮焉?

或論1:啊你都說是電影了,是虛構了,他還需要承受人類學的倫理的批評嗎?

我想在霧社事件被賽德克巴萊這部片子再度拉回大眾的視野時,這部片本身也必須承受它自己所造成的結果,所以它會被批評也是必然的。〈在眾「巴萊」之間沈思〉確實提醒大家,雖然導演很努力去處理它所面臨的倫理和敘事問題,但他並沒有完全成功,還是有人受傷了,還是有當事人不滿意。做人類學,甚至是歷史學的人對這部片抱持比較保守的態度,其實也是因為他們比任何人都要更審慎的關係。因為這是部基於歷史事件的電影,相關的人還在世,事件當事人的後代也還在,口傳記憶也在。他們是活生生的人,有血有淚有感情的人,我想不管是不是學術研究,處理這個議題就是要謹慎,就是要注意倫理問題。

其實別說霧社事件這樣的傷痕記憶,光是去部落採個語料都有倫理規範。語言學家不能跑去部落跟老人聊聊天,採採語料,然後拍拍屁股走人,自己很歡樂地拿這些語料做研究、發表升等,然後對部落再也不聞問。我自認為自己沒有能力處理好這些倫理議題,能不消費發音人,所以膽小的我很早就不敢碰南島語言了。

我想,做任何跟「呈現人」有關的工作,不管是實證的學術研究還是虛構的藝術創作,都必須要注意到這些倫理規範。因為在做這些工作時,最後做下記錄的一方跟被呈現的一方都是人。在成品(論文、電影、小說)中,前者成為後者的代言人。但為什麼做下記錄的人有權力去為某些人代言?被呈現的人不是不會說話的動物、化學物質、物理現像,他們也有他們的思考、情感、語言,只是因為某種機遇而使某些人能夠代表某些人說話。那具有代言人身分的人,當然要小心、謹慎,尤其是被呈現的人還有可能被傷害到的時候。

魏德聖當然有意識到這點,而且努力地與族人溝通。但可惜從結果來看,他並沒有完全成功,還是有人覺得不舒服,還是有人受傷。例如〈以淚洗面的女人─-瑪姮‧莫那〉一文,莫那‧魯道的曾孫女瑪姮‧巴丸說:

有意識以來,隱約知道家裡有事,家中總是瀰漫著不安的氣氛。打從小時候開始,習慣性的,我的腦海裡就會自動過濾排除這些資訊,如鴕鳥般把頭埋在土堆裡,不願面對,只求安然的過一生。

但是,現在瞭解了,又有人利用影像置入性的美化花崗一郎、二郎,醜化莫那˙魯道。莫那‧魯道沒有參與人止關及姊妹原事件,更沒有用槍殺害自己的妻子及孫子。

更有人積極透過網路及各種媒體,把莫那‧魯道與高山初子緊密相連,不同部落、毫無關係的兩人怎可綁在一起報導,莫那‧魯道有自己的親生女兒,那就是當時莫那‧魯道家族唯一的倖存者「瑪姮‧莫那」。

仍然有人不舒服。魏德聖沒有辦法滿足所有有關的族人,所以他在這點不成功。但我沒有責怪的意思,我相信他盡力了;換成我,我只會躲起來,對敏感議題連碰都不敢碰吧。

或論2:如果族人不滿意「代言人」,那為什麼他們不為自己的祖先發聲呢?不自己來呈現祖先的故事來避免誤解呢?

但別忘了,站出來說話也是要勇氣的。〈在眾「巴萊」之間沈思〉一文,同樣是最後一節,作者說;

九月中《太陽旗》剛播出沒幾天,我就接到好久不見春陽魏牧師的電話。他問我看了沒,我說還沒空看。他要我趕緊去看,給一些評論,我有些推託地說,應該是你們族人自己出來講話才對啊!牧師回道:「妳是學者,而且是局外人,觀點會比較客觀。」

很明顯,族人也有他們的困擾和難處吧。這樣的躊躇,怎麼是事不關己的我們能置喙的呢?再說,「或論2」的假設陳述,其實也是種指責。如果沒有這部電影,賽德克人也不用受到這個指責 (幸好在此只是假設)。所以一部電影把對漢人來說是歷史事件,對賽德克來說是族群傷痕的霧社事件帶回公眾討論的領域,所以讓族人可能受到一些原本不會有的質疑,這樣的危險,正是所有從事「呈現人」的工作者需要意識到行動中的倫理議題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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